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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国资委召开党委第十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1-07 15:02
来源: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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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15午,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刘期彬主持召开委党委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向2021年“读懂中国”国际会议(广州)开幕式发表视频致辞精神、向“2021从都国际论坛”开幕式发表视频致辞精神、致中国人民对外广播事业创建80周年的贺信《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意见》(藏党发2021〕34号)和《中共拉萨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严金海同志和王洪勇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拉萨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上报告的通知》(拉党发2021〕5号)精神,研究了市政府国资委关于继续开展2021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其他文件精神

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向2021年“读懂中国”国际会议(广州)开幕式发表视频致辞精神、向“2021从都国际论坛”开幕式发表视频致辞精神、致中国人民对外广播事业创建80周年的贺信时,会议强调,“读懂今天的中国,必须读懂中国共产党”,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懈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的前途命运,也深刻影响了世界历史进程。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就是坚持胸怀天下,始终关注人类前途命运。会议要求,我们要引领国资委系统全体职工自觉从党的奋斗历史中获得启迪,从党的思想旗帜中找准方向,从党的精神品格中吸取力量,不断开创国资国企监管的新局面。

在学习《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意见》(藏党发2021〕34号)精神时,会议强调,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优良作风是党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标志,自治区出台《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意见》,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我们要始终把责任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不断改进机关的工作作风。会议要求,委办公室要提前谋划作风建设工作,各科室要立足工作职责去开展工作,要结合区市党委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抓好文件精神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改变工作思维和方法,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化解国资国企在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中的问题,助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二、研究讨论市政府国资委关于继续开展2021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宜

会议听取了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2021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项的汇报

会议指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委党委启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已2021年4月、6月开展了动议和民主推荐工作环节,并经7月8日第六次党委会确定办公室(政工人事科)三级主任科员肖铮为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副主任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四级主任科员德吉卓嘎为规划发展与法规科(企业改革科)副科长、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四级主任科员张晓婷为统计评价科(财务监督科)副科长、产权管理科(考核分配科)阿旺格桑为产权管理科(考核分配科)副科长考察对象。因换届工作原因选拔任用工作被推迟,加之肖铮参加自治区公招已被录取到区直单位,故重新召开会议研究干部选拔任用事宜

经会议研究,决定取消肖铮同志拟提拔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副主任人选资格,韩秀云同志继续担任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副主任。

会议要求,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据法定程序抓紧开展后续环节各项工作,确保干部提拔任用工作如期完成。

三、研究《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事宜

会议听取了规划发展和法规科(企业改革科)关于《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汇报

会议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增强拉萨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法治国企建设,保障市属国有企业持续深化改革、健康发展,出台《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势在必行。

会议原则同意《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会议要求及时印发各市属国有企业,推进落实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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