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照依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拉萨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5章21条,分别为总则、招聘管理、招聘程序、招聘纪律与监督、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选人条件和方式。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任命、按照拉萨市政策引进人员、按照国家政策安置的军队转业及随军家属外,各市属国有企业应当在不突破员额总数前提下实行公开集中招聘。
(二)规范招聘方案和程序。招聘由市属国有企业提出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报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审批通过后实施。招聘方案明确岗位名称、数量、专业、对象、范围及其它资格条件。招聘程序按照提出需求、制定方案、审核审批、发布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签订合同的流程按步推进,严格规范招聘行为全过程。
(三)严明工作要求和纪律。明确市属国有企业在企业员工总额满编、连续三年亏损、产值减少超过20%或资产规模减值超过10%的情况下不得新进人员。严禁市属国有企业未经报批擅自招聘人员,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国资监管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任。
责任编辑:蒋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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