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市农牧民增收专题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根据市增收办要求,拉萨市政府国资委积极立足自身行业优势,从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追究等方面,扎实做好提供农牧民就业岗位、项目建设带动农牧民群众增收等工作,切实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促进农牧民增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上半年促进农牧民增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抓责任落实
市政府国资委高度重视促进农牧民增收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各监管国有企业积极召开促进农牧民增收专题会、学习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企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上来,把推进该项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促进农牧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完善工作落实机制,着力研究并督促落实好相关工作。年初制定了市政府国资委2023年促 进农牧民增收工作计划和2023年农牧民增收工作实施方案,并督促监管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增收工作。
(二)坚持多措并举,提供基本保障
一是确保农牧民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监管国有企业建章立制,完善基层岗位薪酬待遇制度,给予农牧民员工明确的薪酬涨幅制度,并购置各类保险,使其能长期工作实现增收。有工程项目的监管国有企业加强实名制施工用工、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规避拖欠农民工薪资问题;二是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1.各监管国有企业找准项目增收潜力点、发力点,收集各项目用工信息,对岗位进行分类,筛选农牧民适用岗位,积极对接市人社局及其他相关单位,提供空缺岗位信息及招聘要求,实现项目用工需求与现有农村劳动力资源之间的有效衔接;2.充分利用新媒体拓宽就业渠道,例如在企业微信公众平台、各类正规招聘网站等平台投放招聘广告,积极招录农牧民家庭中待业人员,特别是将优先招录本地户籍且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牧民人员,按照其能力水平、知识结构、综合素质等条件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三)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落实
截止2023年1月至6月份,全市监管8家市属国有企业和4家园区国有企业共为西藏籍农牧民323名提供就业岗位(不含往年在岗人员),实现增收328.62万元(其中拉萨籍166人、实现增收175.74万元),并通过产业发展、工程建设带动农牧民短期务工5295人次,帮助农牧民增收1918.7万元。各市属国有企业共面向西藏籍农牧民开展了17场培训、培训679人,培训内容主要为:保安及安全教育学习培训、待岗施工技能培训、安全文明施工等。市政府国资委要求各监管国有企业以月报、半年报等形式定期报送增收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召开调度部署推进会,统筹推进,督促国有企业严格落实增收工作。
(四)做实基础工作,打造特色亮点
1.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协同配合拉萨市人社局,有序转移民工就业。充分发挥在建项目工程带动就业,找准增收潜力点、发力点,本着最大程度吸收拉萨籍民工的原则,公司相关部门积极与项目指挥部、施工单位、劳务单位协调,提出措施解决问题,筛选适合本地农牧民的岗位,向市人社局提供“岗位需求清单”,由于周边县区富余劳动力不足、民工就业至建筑领域的意愿不强,现仍有项目用工空缺就业岗位43个(技工21人、普工22人),7月份将积极对接市人社局,努力做好项目用工需求与现有农村劳动力资源之间的有效衔接工作。上半年各项目点上当地机械使用率达到100%,未存在农牧民工资拖欠现象。
2.西藏慈觉林公司采取优先聘用园区次觉林村和墨竹工卡、尼木扶贫易地搬迁安置户,作为园区环境卫生等工作骨干力量,实施提供就业岗位,同时严格落实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并为农牧民工作人员购买五险,让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等保障。实现88人农牧民就业,有效解决了当地村民与异地搬迁群众的就业难问题。
3.截至6月26日,拉萨市政投代建公司项目吸纳西藏籍农牧民896人,增收金额达1973.77万元(含使用当地车队的机械收入1224.57万元),实现当年计划人数的111%、金额的82%。
(五)加强宣传教育,落实相关政策
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监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相关精神,将《拉萨市脱贫攻坚工作手册》发放给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监管国有企业。全系统驻村工作队加强对驻村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宣传中央、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和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农牧民群众对各类扶贫政策的知晓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技术型岗位的用工率较低。一方面农牧民劳动者存在文化程度总体偏低、专业技术经验缺乏、语言沟通障碍等自身问题,另一方面又缺乏相关技术培训,因而多数农牧民劳动者无法胜任技术型岗位,造成劳动者求职难和企业“用工难”的现象并存。
(二)岗位开发渠道有限。一是部分监管国有企业项目存在整合力度有限,对接施工单位较多,难以管理所有项目的施工人员,导致岗位开发的渠道有限。二是部分监管国有企业项目已到竣工阶段,用工需求量较低。三是部分监管国有企业自身为高新技术性企业(例如平桥投资公司),岗位不适用于农牧民劳动者,因此无法开展农牧民就业岗位开发工作。
(三)部分基础岗位稳岗率较低。部分农牧民劳动者因不满其工作强度、薪资待遇、工作经营模式(例如交产集团的承包制经营模式)等方面,自身积极性欠缺,导致就业流动性较大。
(四)带动方式单一。除保洁、保安、厨师、驾驶员岗位,其余增收多数为各市属国有企业短期项目务工,一旦项目竣工就无法为农牧民提供岗位现阶段各市属国有企业保洁、保安、厨师。驾驶员岗位已达饱和状态,能够提供的岗位多数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提供的岗位有限。带动方式单一,除保洁、保安、厨师、驾驶员岗位,其余增收多数为各市属国有企业短期项目务工,一旦项目竣工就无法为农牧民提供岗位。
三、下一步计划
市政府国资委将继续围绕“改善民生、凝聚人心”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有关促进农牧民增收方面的政策,督促引导监管国有企业落实好工作,积极推进农牧民增收工作。
(一)摸清用工需求,增加就业机会。督促引导监管国有企业结合行业特点,掌握人员正常流动规律,摸清本单位用工需求,提前做好谋划,分析重点岗位招聘形式,为农牧民劳动者优先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其稳定就业。
(二)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工作。督促监管国有企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农牧民劳动者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农牧民政策指导及发展思路,让农牧民劳动者能够深入了解政策、懂得政策、用好政策。
(三)开展主题培训,提高专业技能。鼓励监管国有企业对农牧民劳动者的教育程度、沟通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不定期开展实操培训,增强农牧民群众自我发展的动力,提高农牧民群众自我发展的积极性。
(四)加大排查力度,保障基本权益。认真对接监管国有企业进行排查工作,坚持重点问题要防、难点问题要盯、热点问题要疏、一般问题要复的原则,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入开展劳资问题的排查、梳理和化解工作,加强项目用工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要求监管国有企业最大程度上改善施工现场就业环境来提高稳岗率,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农牧民组织化转移就业实现新的突破,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责任编辑:蒋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