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
根据《拉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拉政发〔2020〕20号),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做好各监管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报送监管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考核目标建议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企业负责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组织研究、亲自督促落实,确保考核指标确定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质量确定考核指标
各监管企业要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目标,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和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根据本企业所处的不同行业特点,科学分析、合理设置2024年度考核目标建议值。
三、及时准确报送数据
各监管企业填报数据要以前三年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依据,数据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相关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点。请务必于2024年10月20日前将《拉萨市国有企业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申报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报市政府国资委产权科(719办公室),联系电话:6386135。
附件:1.拉萨市国有企业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申报表
2.指标计算公示
拉萨市政府国资委
2024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蒋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