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党组织:
为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开展党建固本强基行动,结合市国资国企系统实际,制定《拉萨市国资国企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拉萨市政府国资委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拉萨市国资国企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以全市党建固本强基行动为契机,结合市国资国企系统实际,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坚持“五条原则”、深入实施“四大战略”、全力抓好“五项工作”、强力实施“八大行动”,按照全面深化、全面破题、全面提升、全面争创和整体推进“四面一体”思路,大力实施组织夯基工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固本、强基、提质、创优“四大目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拉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要求
以深入开展党建固本强基行动为契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紧密结合企业实际,着力推进组织设置、领导班子、党员队伍、组织生活、工作载体、运行机制、场所建设、基础保障标准化,全面提升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
(一)推进组织体系建设标准化。以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组织活动,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适应经济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态生产生活方式等深刻变化,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
(二)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标准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重点,创新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做到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内部团结协作。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基层党组织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威信高、熟悉党建工作、善于抓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配齐配足专兼职党务干部,加强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轮岗交流,落实同职级、同待遇政策。
(三)推进党员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眼点,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从业务骨干、项目一线、优秀青年干部职工中发展党员。加强党内激励关怀,注重运用数字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四)推进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根本,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每月定期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使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五)推进工作载体建设标准化。坚持突出政治功能,以党员群众满意为导向,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企业年度重点任务,探索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载体,深入开展“双培养”“示范岗”、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双报到”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中流砥柱,做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排头兵,创新党的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发挥党组织组织优势、组织力量、组织功能,凝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方力量,建立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常态化机制,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跟党走。
(六)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理顺基层党组织与其他组织关系,健全党组织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地位,提高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做到职责明确、定位准确、运转有序、保障到位。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目标,健全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七)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关键,推进场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场所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标、硬件配置齐全、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活动经常有效,同时做到与其它基层组织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
(八)推进基本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基础,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和能力为群众办事、能办成事。
三、方法步骤
(一)摸底自查。系统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对照相应标准深入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逐级建立台账,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销号管理。上级党组织坚持问题导向,对未达标的所属党组织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二)组织实施。各监管企业党委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拉萨市国资国企系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建设的具体标准、年度任务和推进措施。在摸底自查的基础上,对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限期整改;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对照标准,不断深化提升,争当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我评估达标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申报。各监管企业党委要注重整合力量资源,统筹协调,鼓励先进带动后进,帮助未达标党组织解决困难和问题,为整体创争达标创造条件。
(三)考核验收。建立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坚持分级负责,由上一级党组织对申报达标基层党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市政府国资委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考核验收按照基层自评、组织考评的步骤每半年开展一次,申报对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实行常态管理;对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列入整改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争取尽快达标。
四、组织保障
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国有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扬严实作风,坚持落实落细,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主体责任。企业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抓部署、督促、检査、指导,帮助解决突出问题。指定相关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监管企业党委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市政府国资委定期对各监管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对督查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典型带动。注重发现、培育、宣传一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通过举办观摩交流、利用“拉萨国资”微信公众号专题宣传等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全系统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为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工作实效。各监管企业党组织要紧密联系本企业工作实际,把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建立“年度评估-动态调整-持续提升”机制,每年结合上级新要求和企业实际,修订完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标,增强制度闭环管理,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拉萨市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试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拉萨市党建固本强基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党的组织设置
1.设置形式:企业正式党员在3名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企业党员在50名以上、100名以下的,设立党总支;党员在100名以上的,设立党委。党员不足50名或100名的,确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企业党总支或党委。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企业,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组织,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2.设置调整:健全完善党的组织体系,织密党建网络,消除党建盲区。积极适应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用工方式等变化,在集团、分子公司、控股企业、上市公司、参股和混合所有制企业、投资项目等各个层面,在车间班组、经营网点、服务窗口等各个机构,坚持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建设工作同步开展,实现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和有效覆盖。如:规模较大、跨区域的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3.党组织隶属关系:建立统一归口、责任明晰、有机衔接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般按行政管理、属地管理、产权关系管理、行业管理和协商管理等原则确定。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由拉萨市政府国资委党委统一管理,受市政府国资委监管的园区企业党组织,由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和所属园区管委会协商管理。
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主要分为以下情况:国有股东单独或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及国有股东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党组织由(第一大)国有股东党委领导和指导为主;国有股东合计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其中之一为第一大股东的企业,党组织原则上由国有第一大股东领导和指导为主;国有股东合计持股比例未超过50%,且非第一大股东的企业,参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要求开展工作。
4.纪检机构设置:企业党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党总支、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5.群团组织:企业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二、班子队伍建设
6.班子职数: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其中专职副书记1人。其他企业党组织职数参照设置。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7.领导体制:建立党组织与企业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经理层成员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适度交叉任职;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委副书记。
8.班子任期:市属国有企业党委每届任期5年。企业所属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
9.骨干队伍: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加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按照政治素质好、熟悉经营管理、作风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威信的标准配备一定比例的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保障一定数量专职党务工作者,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双向交流机制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企业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平台。
10.自身建设: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及制度健全。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领导班子考学述学评学机制。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力、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先进引领、中间追赶、后进提升的“联动带促”机制,推行国有企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至少精心培育3个基层党建示范点,带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整体提升。
三、党员队伍建设
11.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保证质量,规范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牧民群体中发展党员,加大新兴领域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双培养”机制,特别是在管理层人员、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
12.党员教育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西藏党员教育网”“西藏党员教育”手机APP开展党员教育。突出党性教育,加强法治教育、警示教育,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学习培训有记录。
13.党费收缴管理:每年1月份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每月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全体党员每月15日前主动、足额交纳党费,不得无故拖延,不能由他人或组织垫交、扣缴。单独设立党费管理账户,严格执行党费使用管理制度。
14.组织关系管理:规范使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党内年度统计系统”,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转接及时,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离退休人员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及时移交退休后居住地党组织,确保离退体人员党员就近方便过党的组织生活。
15.党内激励关怀:设立国有企业激励关怀帮扶资金。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一般每5年开展2至3次党内表彰活动。
16.党员档案管理: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査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将所有入党有关材料存入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四、党内组织生活
17.主要内容: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民族宗教政策、反分裂斗争政策和纪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等,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
18.“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19.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20.组织生活会:支部(总支)每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1.民主生活会:党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2.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党委班子成员都要过双重组织生活,每人每年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活动不得少于支部或党小组总活动次数的2/3。
23.谈心谈话: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特别是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24.主题党日活动:建立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每次确定不同主题,坚持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有效做法,开展学习讨论、民主议事、志愿服务、党员“双报到”等活动,每次活动有规范记录、有影像资料。
25.创新组织生活: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推广“精品党课”“政治生日”,丰富主题党日形式和内容,推进组织生活过在产业项目、生产车间、民生一线和田间地头上,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五、发挥作用途径
26.增强党组织活力:深入开展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组织活动,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27.引领企业发展: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推进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28.服务职工群众:建立落实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联系党员、职工制度。探索完善维权和帮困救助工作机制,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29.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国有企业宣讲队伍建设,总结推广“巡回宣讲”“交叉宣讲”等创新宣讲方式,推进理论宣讲大众化品牌化。
30.打造党建品牌:扎实开展“双培养”“示范岗”“三亮三比三创”等活动,持续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党建品牌,构建纵合贯通的党建品牌矩阵,推动党建工作“一企业一品牌一特色”,深化促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实现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发展。
六、工作运行机制
31.民主议事机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由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细化完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两个事项清单”,厘清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内容、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明确党委会决策权责边界和程序,研究重大事项、作出重大决定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民主权利有效落实。坚持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尊重职工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经验,保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32.责任落实机制: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企业党组织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建工作。
33.监督监管机制: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丰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履职行权的监督约束。国有企业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研究2次企业党建、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2次责任落实情况。
34.参与决策机制:党组织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不经过党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不能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
七、活动场所标准
35.场所保障:按照有党旗、有国旗、有领袖像、有固定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书报、有经费、有制度的“九有”标准,采取企业自筹和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整合资源,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设置荣誉栏,宣传革命先烈、先进人物。党务厂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做到与其它群团组织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
八、基本工作保障
36.政策保障:切实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明确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明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写明党务工作机构及人员配备、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内容和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
37.机构人员保障: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党委一般设立党委办公室等综合性党务工作部门。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原则上一个部门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由一个领导分管。选优配齐配强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国有企业党务工作者与同级经营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38.经费保障: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留存等渠道予以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部分,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年年初由企业党组织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余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国有企业党员交纳的党费按5%的比例上交上级党组织。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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