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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政府国资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1:53
来源:企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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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政府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实践相结合,促进法治国企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全年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政府国资委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拉萨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入研究谋划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确保法治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督促,不断加强法治国企建设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切实增强企业法治工作理念。持续推进《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属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市属企业普遍将法律知识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文件、法律条款,国资委机关和市属国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三重一大”等企业经营重大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及时听取总法律顾问意见,涉及重大法律问题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双重法律审核程序。

(二)做好顶层设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市政府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拉萨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实施方案》《拉萨市政府国资委2022年普法工作要点》《关于鼓励本市国有企业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指导意见(初稿)》,召开法治国企建设工作会议,组织企业领导人集中述职,对法制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实时掌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进一步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监管国有资产,推进国有企业法治、科技创新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更好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助力“十四五”时期市属国企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

(三)开展法治活动,营造普法氛围。拉萨市国资系统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民法典》《犯罪法》,各企业充分利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重大节日等,在人口密集街道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教育资料。二是各企业大力采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法律知识。截至目前,共滚动播出法律条文1000余条。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融入企业治理,推动企业合规管理。市属企业主动将法治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保障企业依法治理。市属企业切实强化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健全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议事规则,保障各治理主体依法履职。市属企业法治工作逐步融入改制重组、亏损企业处置、转型升级、新业务拓展等核心业务,严格落实法律审核制度,保障企业改革发展、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不足

2022年,拉萨市政府国资委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对照法治国企建设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在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上还存在差距。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对法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相关政策文件贯彻落实不到位。由于思想认识上不到位,造成推进法治工作不主动、不积极,企业法治工作长期处于被动应付局面。

(二)市属企业在法治机构人员配置上还存在差距。目前,部分企业法务机构不健全、法务人员配备不齐,部分重要子企业既无法务机构,也没有法务人员,连日常法治工作都满足不了,更无法承担起法治工作的繁重任务。

(三)个别市属国有企业领导法治合规意识淡薄。从市属国有企业法治工作现状看,个别企业领导对法律缺乏敬畏,法治合规意识淡薄;有的企业没有将法律审核作为经营管理的必经环节,一些规章制度、重要决策没有及时提交法律审核;有的企业在重大投资论证时,只进行财务可行性论证,未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对交易对方的真实情况掌握不够。

三、2023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各市属企业要根据总体要求,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主动维权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不断深化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属企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属企业党委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决策管理和生产经营全过程,将符合法治精神、遵守法律规定作为决策的首要前提,运营的底线红线,坚决做到依法治企、合规经营。要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

(二)持续深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了《拉萨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拉萨市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实施方案》,各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到位,对企业法治工作要亲自研究、亲自督办,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要着力健全党委会、董事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定期开展党委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定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等制度机制。要推动法治国企建设向子企业延伸。指导子企业尽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定期通报、纳入考核、选树典型等方式,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传递、层层落实。要健全约束机制,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市政府国资委将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作为推动法治国企建设的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于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三)进一步落实好总法律顾问制度。各市属企业要按照《国有企业章程制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章程,明确总法律顾问由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总法律顾问应当列席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同时推动重要子企业全面写入章程,为总法律顾问行权履职提供制度保障。市属企业要着力推动总法律顾问的专业化、专职化。

(四)持续深化提升法律审核质量。各市属企业要完善内控体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劳动用工、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物资采购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核、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高度重视对重大改革事项的法律论证,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于法有据。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会议讨论。在法律审核过程中,法务部门要逐步从审核向管理和服务延伸,推动法务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规章制度审核方面,要从单一法律审核向扎口管理本企业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延伸拓展,对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进行统筹;经济合同审核方面,要逐步从合同条款的法律审核向有效参与合同生命全周期管理延伸拓展,特别是对合同变更、补充协议、执行等重大环节实现有效介入和监督;重大决策审核方面,要逐步从事中审核向事前参与延伸拓展,特别是要牵头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五)加强法务机构和法务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市属企业特别是重要子企业法治工作基础薄弱,法律基础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市属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法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力争今年年底,实现法务机构与人才配备与企业规模、经营需要相匹配,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或明确法务机构、配备专职法务人员,实行集团公司一体化法律管理。要通过社会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引入外部优秀资源,畅通内部流动渠道,加强对法务持证人员的培养,吸引更多人才加入法治工作队伍。

拉萨市政府国资委

2022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蒋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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