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第十二届 第五次
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43号(社会建设类008号)
拉顿
国资委
B类
回函
关于在堆龙日月湖安居部分地方及拉萨多地无通燃气导致居民生活不便的提案
经核实,日月湖小区由天方集团公司开发建设,小区中部分存在未通燃气的情况,主要原因在于开发商在小区建设期间未配套安装燃气管道设施设备。
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1日发布的《拉萨市燃气管理办法》第二章第9条规定要求:“新建、改扩建需要供气的建筑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确定燃气供应方案。燃气供应方案应当包括燃气供应方式、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过渡性燃气供应措施等内容。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燃气供应方案,并在新建、改扩建住宅建设项目的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燃气供应方式。”本小区开发商未按规定要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
市暖心公司曾多次现场勘查,并与开发商及物业沟通,开发商均反馈无建设资金。待确定资金来源后,暖心公司将第一时间对接燃气设施设备安装及通气工作。
责任编辑:曾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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