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 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资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资委(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资委(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资委(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国有企业党群、纪检监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拟订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推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所监管企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二)规划发展和法规科(企业改革科)。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编制国有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章程、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人职责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拟订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方案并推进重组整合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关政策,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等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拉萨市国有企业改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统计评价科(财务监管科)。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监管所监管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财务风险管控。承担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经济运行分析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等工作。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重大财务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出资人监督工作,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检查各项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拟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内设监事会业务工作。
(四)产权管理科(考核分配科)。研究拟订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的指导意见,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指导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建立企业国有资本运作监管制度,指导所监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和约東机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和业绩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五)国有企业党建和发展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提供党建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负责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服务工作;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政策制度、发展规划等综合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国有企业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和评估工作;负责做好产业工人教育培养规划指导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市政府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资委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有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规划发展和法规科(企业改革科)、统计评价科(财务监管科)、产权管理科(考核分配科)、国有企业党建和发展服务中心5个科室。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资委(部门)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资委(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12682.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6.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7395.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2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49.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395.69万元。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1268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6.66万元,占41.6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7395.69万元,占58.31 %。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268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16万元,占7.04%;项目支出11789.19万元,占92.96%。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82.35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86.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7395.6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2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49.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395.69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86.66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28560.29万元,主要原因:疫情防控资金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41万元,占2.32%;卫生健康支出51.15万元,占0.97%;住房保障支出63.28万元,占1.2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049.82万元,占95.5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2.4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76万元,减少1.44%。主要是人员减少,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40.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83万元,下降4.51%。主要是人数减少,单位医保缴费降低。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10.5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47万元,减少4.45%。主要是人数减少,社保基数减少。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66.2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936.96万元,减少440.83%。主要是2024年将所有项目的功能分类列入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383.5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383.58万元,增加100%。主要是2024年将所有项目的功能分类列入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3.2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85万元,减少4.5%。主要是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基数减少。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3.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9.73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512.03万元(基本工资111.3万元、津贴补贴361.8万元、奖金38.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84.3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6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0.55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53万元(工伤保险0.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44万元(独生子女费0.06万元、加班补助7.02万元、休假探亲费46.36万元)、住房公积金6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93万元(生活补助46.07万元、医疗费补助4.6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8万元(子女探亲交通费2.28万元、维稳补助5.62万元、电话费5.77万元、租房补助0.51万元)。
公用经费63.4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3.43万元(办公费9.88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寄费0.30万元、手续费0.2万元、邮电费1.50万元、物业管理费0.64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1.9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万元、食堂补助19.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8)、工会经费9.77万元。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减少(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市“八项要示”,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委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不挤占单位正常经费、专项经费,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指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零增长。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拉萨市人民政府国资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 3.57 %。主要为2023年支出进度良好奖励资金,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采购资金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 1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9 个,资金11789.19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0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6个,分别是(项目名称:国有改制企业40、45离岗待退工资及社保费用,资金 380万元;项目名称;拉萨市公共安全公司注入资本金,资金900万元;项目名称:拉萨市交产注入资本金,资金700万元;项目名称:拉萨市暖心燃气热力经营有限公司注入国有资本金,资金1100万元;项目名称: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国有资本金,资金3124万元;项目名称:国有资本金,资金1497.8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5.33%。
2024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本单位无扶贫资金。
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蒋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