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
(3)围绕自治区、拉萨市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市级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方案,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国有资本的有序进退。
(4)分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权限承担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
(5)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审议董事会、企业内设监事会报告。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6)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7)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依法指导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5个。
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协调国有企业党群、纪检监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拟订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推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所监管企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二)规划发展和法规科(企业改革科)。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编制国有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章程、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人职责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拟订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方案并推进重组整合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关政策,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等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拉萨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统计评价科(财务监管科)。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监管所监管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财务风险管控。承担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经济运行分析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等工作。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重大财务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出资人监督工作,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检查各项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拟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内设监事会业务工作。
产权管理科(考核分配科)。研究拟订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的指导意见,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指导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建立国有企业资本运作监管制度,指导所监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和业绩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五)国有企业党建和发展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委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提供党建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负责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服务工作;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政策制度、发展规划等综合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国有企业重要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和评估工作;负责做好产业工人教育培养规划指导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完成市政府国资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委2023年度总收入48711.8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29.17万元,增加0.89%。2023年总支出48731.85万元,较上年增加5449.17万元,增加12.59%。年初结转结余20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我委2023年度总收入48711.8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29.17万元,增加0.89%。原因为2023年疫情补助资金增加。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总支出48731.85万元,较上年增加5449.17万元,增加12.59%。原因为2023年疫情补助资金增加。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36.51万元,基本支出910.50万元,占总支出2.41%,比上年增加60.15万元,主要因为一是2023年高龄老人补助资金列入基本支出中;二是因为2023年有两名退休人员,因此增加了职业年金;三是调入人员的工资预算指标的增加。项目支出36926.02万元,占总支出97.59%,比上年增加14467.44万元,主要因2023年疫情补助资金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36.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62.78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34109.66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78.8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29.5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38.0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31109.66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8.5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7.45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1.50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6.85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260.73万元。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项)支出300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项)支出203.3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1.98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支出5.8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款)其他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项)支出10332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支出537.51万元。
五、2023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15万元,支出决算为8.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口径较上年资金无变动。
(二)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8.15万元,比2022年8.15万元,无增减变化。具体如下:
1、2023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2023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维护费8.1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扶贫入户、下企业检查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部门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871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47801.3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22.69万元、津贴补贴401.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2万元、住房公积金61.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59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0.5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26万元、差旅费6.91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3.06万元、委托业务费58.96万元、工会经费10.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3.57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办公费42.82万元、印刷费1.05万元、邮电费0.32万元、专用材料费4774.11万元、劳务费2.1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70.86万元、资本性支出218.8万元、对企业的补助33413.2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无政府采购资金。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车辆3辆,其中:2辆为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为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设置、预算执行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
1、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委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处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2、预算绩效编制进一步规范。
2023年,我委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编制工作,强化项目负责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从申请年度预算追加资金到编制2023年度预算,全面要求各科室完善项目绩效指标值、设定项目绩效年度与整体目标、提交项目实施绩效目标书,以上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委整体预算绩效编制工作。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3年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政府债券资金。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3年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重点、重大项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23年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责任编辑:张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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