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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12-23 11:51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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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所监管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

3.围绕自治区、拉萨市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市级国有资本战略性调整、产业及企业重组整合方案,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国有资本的有序进退。

4.分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所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负责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按权限承担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关工作。

5.会同其他股东制定、修改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审议董事会、企业内设监事会报告。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权限,决定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6.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7.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依法指导监督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8.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4个。

1.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负责机关目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等工作。指导协调国有企业党群、纪检监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研究拟订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推荐、考察、任免等工作。推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所监管企业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规划发展和法规科(企业改革科)。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编制国有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的章程、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拟订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上市、合资、分立等重组方案并推进重组整合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关政策。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交流合作等工作。依法指导监督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拉萨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统计评价科(财务监管科)。拟订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监管所监管企业的重大财务事项,指导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和财务风险管控。承担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审核、经济运行分析和国有资产统计分析等工作。监测国有资本运营质量,监督企业财务状况。推动所监管企业实施重大财务信息公开。统筹协调出资人监督工作,负责有关监督成果的利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检査各项监督检查发现移交的问题。拟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内设监事会业务工作。

4.产权管理科(考核分配科)。研究拟订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的指导意见,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指导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提出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研究建立企业国有资本运作监管制度,指导所监管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推进所监管企业实施经营管理者中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和业绩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企业深化劳动用工、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部分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度总收入64478.98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4407.64万元,增28.77%2021年总支出64586.79万元,较上年增长14423.43万元,增28.75%。年初结转结余12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7.81万元,无其它资金结转结余。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度总收入64478.98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4407.64万元,增28.77%。原因为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所增加。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支出64586.79万元,较上年增长14423.43万元,增28.75%。原因为2021年对企业的补助有所增加。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6.69万元,基本支出831.31万元,占总支出1.75%,比上年减少1180.1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10月各企业部分公务员下到企业不在我委领取工资等。项目支出46643.38万元,占总支出98.24%,比上年增加37858.05万元,主要原因2021年企业补助较2020年增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12.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7112.1万元,占总支出100%。比上年增加7745.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74.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82.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28万元,资本性支出77.55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30000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16209.35万元,其他支出199.6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78.8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30.4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6.32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17万元。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7.58万元。

6、国有资产监管(类)行政运行(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549.89万元。

7、国有资产监管(类)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项)支出238.79万元。

8、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类)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项)支出45442.85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8.68万元。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40.08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8.15

8.15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2公务接待的人数

3.公务用车经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15

8.15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8.15万元,比20208.15万元,无增减变化。主要为车辆老化、市内因公出行、扶贫入户、下企业检查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具体如下:

1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维护费8.1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扶贫入户、下企业检查等业务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会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6458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3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63755.4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基本工资108.30万元、津贴补贴405.58万元、奖金32.41万元、伙食补助8.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2万元、住房公积金48.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44万元;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6.54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1.82万元、电费1.78万元、邮电费2.57万元、差旅费5.53万元、维修费1.14万元、培训费0.56万元、劳务费2.91万元、委托业务费3.12万元、工会经费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伙食补助费4.4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7万元、办公费46.09万元、水费0.35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29万元、培训费35.10万元、劳务费3.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58万元、资本性支出77.55万元、对企业的补助(基本建设)30000万元、对企业的补助33321.45万元、其他支出199.67万元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资金为6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年度年报审计及考核复核费。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流动资产636.36万元,固定资产118.72万元,其中: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车辆3辆,其中:2辆为主要领导干部用车,一辆为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绩效目标设置、预算执行监控、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等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

2021年拉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30万以上的项目制定了绩效目标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总金额1161.6万元,预算绩效项目为2个。

1、拉萨市国有企业考核复核费68万元

2、国有改制企业40.45离岗待退人员工资及社保1093.6万元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不涉及无扶贫项目资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藏财预〔201957号)文件精神)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2021年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政府债券资金。(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财预〔201950)文件精神)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1年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重点、重大项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责任编辑:张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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